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制定印發《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要積極、穩妥地推進“證照分離”改革,保證各項改革任務和配套措施落地生效。
據介紹,本次改革共涉及5個行政許可事項。其中,“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申請、升級、增項、變更的許可,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3事項改為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改為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審批”改為強化準入監管。
根據指導意見,5個事項僅適用于注冊地在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南京江北新區、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內的企業。
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負責審批的部門要在審批完成之日起30日內及時對承諾的事項進行核查,并在實施審批到完成核查的期間向申請企業和社會充分揭示可能存在的風險,有效預防因核查結果達不到要求所引起的違約和糾紛。